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的通知》(朔政办发电[2017]37号)文件要求,2017年8月23日至25日,省国土资源厅与朔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省、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及验收办法,对怀仁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进行了抽查验收。

        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7日,朔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省市有关技术人员先后对、山阴县、右玉县、应县、平鲁区、朔城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

        我市农村“两权”地籍调查和验收工作是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进行的,全市共调查宗地数319190宗。其中,朔城区调查宗地80102宗、平鲁区38875宗、怀仁县50292宗、应县75423宗、山阴县51534宗、右玉县22953宗。

        验收组按宗地数不低于1%的比例对外业地籍调查进行检查合格率均在95%以上;对内业文字报告、档案资料按宗地数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检查合格率均在95%以上;对数据入库按宗地数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检查,权利人姓名、证件号、宗地面积关键属性一致性率也都在95%以上。

        同时对相关的工作技术方案、数据库建设设计方案、地籍控制测量、内外业检查记录表、图件成果等资料进行了检查,填写了检查验收记录表,验收组认为我市六县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工作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调查技术方案正确,成果资料齐全,图件规范,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同时对内外业和数据库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区限期进行整改

        此次通过验收标志着我市地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地籍调查,查清了全市每一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属、面积、空间位置,进一步明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有效减少因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有效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朔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