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全市矿山企业的绿色发展,实现市委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的目标,市国土局组织了由闫晓东副局长任组长,矿管、地环、耕保、政法督查、执法支队等相关业务科(队)室参加的专项检查组,于2018年10月23日至26日对全市矿山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主要以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矿山企业“一报告、三方案”(《环境评价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是否齐全有效是否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是否按规定开展了土地复垦是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是否签订了土地复垦“三方协议”并缴存了土地复垦保证金是否欠缴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查组同时对县(市、区)国土局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实地检查时现场填写了“朔州市矿山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专项检查表”,并要求企业负责人确认后签字、盖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