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集各县(市、区)局召开会议,就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及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闫晓东副局长主持会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方占良科长、王德志科长、地环中心王金副主任、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地环股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方占良科长传达了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6月3日、4日召开的全省露天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并对地质灾害防治、农村地质灾害搬迁等近期需要完成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与部署。

    最后,闫晓东副局长就会议内容强调了两点: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从中央到省、市都非常重视,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和市委确定的“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实现“塞上绿洲,美丽朔州”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和实施途径。中央、省环保督察也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作为一项重要督察内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不仅要抓紧,还要抓好,抓出成效;二是重点突出,强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各县(市、区)局要对辖区内所有因采矿造成破坏的生态环境特别是露天开采造成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做到摸底排查无遗漏、无死角,并逐矿逐点编制治理恢复方案,按照省政府和省厅要求2019年底前重点完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周边和铁路、公路沿线两侧、河流沿线两侧“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2020年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