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开土告字﹝201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土地出让方案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
代征绿化带(㎡)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规 划 要 求 | |||
容 积 率 |
绿 化 率 |
建 筑 密 度 |
建筑高度 | ||||||
2018—1号 |
位于开发区安泰东街以南,武周路西侧 |
5699.18 |
1290.65 |
中小学 |
50年 |
<1.0
|
>35% |
<30% |
<24 |
二、公告期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中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单位地址:开发区安泰东街
联 系 人: 李峰
联系电话:0349-2288002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教育、民政、发改等部门的审核批准意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期内,若上述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告期内,若上述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其他
1、该宗地只能用于建设中小学项目,若改变建设项目,则由我局无偿收回上述宗地。
2、公告期满,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求的,我局将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2018年7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