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开土告字﹝201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土地出让方案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出让面积

(㎡)

代征绿化带(㎡)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规 划 要 求

绿

建筑高度

2018—1号

位于开发区安泰东街以南,武周路西侧

5699.18

1290.65

 中小学

50年

 

<1.0

 

>35%

<30%

<24

二、公告期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单位地址:开发区安泰东街

  人: 李峰  

联系电话:0349-2288002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教育、民政、发改等部门的审核批准意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期内,若上述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期内,若上述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其他

  1、该宗地只能用于建设中小学项目,若改变建设项目,则由我局无偿收回上述宗地。

  2、公期满,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求的,我局将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2018年7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