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朔州市级总林长联合签发2024年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吹响了朔州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冲锋号。
总林长令指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总林长令要求,全力抓好右玉县省级林业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改革开展机制试点,明确实施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年底前基本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其余县(市、区)围绕8大改革任务,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措施,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总林长令强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保障林农权益。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区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对承包期届满的开展延包试点。同时,支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改,开展好“百场带千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另外,总林长令明确,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