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4号),现将2015年度地质勘查、测绘、土地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事项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4号),现将2015年度地质勘查、测绘、土地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按有关文件的条件、程序、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与主管部门及其申报者本人应实事求是,认真整理,报送下列材料:
1、申报评审人员,均须由所在市人社局、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出据推荐函。退休人员申报,应附相应的退休批准文件、延退批准文件、正式有效的聘用(返聘)合同。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将《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申请表》、《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及《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汇总表》一并报送。
2、申报参加评审,须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主页找到《关于2015年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4号),打开后下载文件中全部附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使用A4纸(210×297mm)打印。每份须装订整齐、牢固。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经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
4、《综合考评表》(一)、(二)使用A3纸(297×420mm)单面打印1份,加盖公章,复制20份后将正式件、复制件及电子版一并报送。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及重要技术报告复印两套,使用A4纸(210×297mm)。一套装订在申报材料卷宗中。另一套单独装订成册。论文、著作复印件须有刊物封面、封底、刊号(书号)、目录、版权页面及本人论文页,著作首尾页。连同原件一并报送。所提交的论文、论著须附在互联网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下载网页上要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印章。
6、答辩论文和专业工作总结由申报者本人按照设定格式和说明填录打印(必须使用A3纸297×420mm)各5份。其中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卷宗中。
答辩论文须是独著或合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省级以上核心期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2013年以后发表论文的审核仍参照经人社厅审定公示的本专业期刊参考目录(参考目录登录省国土资源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找)。
7、《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材料》卷宗,统一使用A4纸(210×297mm)打印。申报者将全部申报材料按卷宗导引顺序整理,标明页码并加盖申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印鉴,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卷宗材料时须携带相应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参加上年度报评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参加上年度报评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专业技术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再接受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人员每人收取评审费600元,评审费收缴后一律不予退还。
五、其它有关申报、答辩评审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或与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咨询,或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六、评审材料收审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前。所有报送材料须由申报者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主管部门、事(企)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地 址: 太原市望景路3号
联系人:王晓艺 电话:0351—6167097或6167997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