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国土资源局,朔城、平鲁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6月22日党组会议研究,并经市委组织部职数审批和市人社局资格审查(朔人社公管函〔2016〕24号《关于于贵平等同志职务任免资格审查的批复》及朔人社公函〔2016〕15号《关于孙建枝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决定:
于贵平同志任怀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免去其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夏 源同志任怀仁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张 平同志任怀仁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燕 峰同志任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土地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朔州市国土规划测绘中心资源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雁儒同志任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矿产管理科科长;
刘 达同志任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科科长,免去其朔州市国土规划测绘中心测绘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宏飞同志任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培有同志任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科员;
樊海清同志聘任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科员;
孙建枝同志任朔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任,免去其朔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吉 萃同志任朔州市国土规划测绘中心资源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蔚 剑同志任朔州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建成同志聘任朔州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朔州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 宇同志聘任朔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安兴荣同志聘任朔州市地矿和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艳桃同志朔州市地矿和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中共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