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国土资公告字【2017】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经朔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朔区政发[2016]51号),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朔区国土2015-44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和递增价 |
朔区国土 2015-44 |
张蔡庄乡张蔡庄村西 |
90549.97 |
铁路 |
总用地面积:90549.97㎡,合135.82亩。规划要求:按照朔区住建函[2015]126号执行 1)铁路等级:Ⅰ级;2)牵引种类:电力;3)到发线有效长度1800米;4)轨道类型国家铁路:Ⅰ级铁路重型;5)附属建(构)筑物容积率小于0.5;6)建筑物、构筑物总高不超过18米;7)建筑物层数不大于四层;8)附属建筑物退用地线不小于6米;9)绿地率大于20%;10)铁路轨道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不小于12米宽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
50年 |
2180 |
竞买保证金2180万元,递增价每次100万元 |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能够满足挂牌文件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根据晋政发【2010】4号文件精神,凡未取的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房地产开发用地,凡拖欠土地出让金、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出让活动。根据晋国土资发【2011】176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时,除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增价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7年 10月 16日至2017年 11月 13日期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前,到朔州市朔城区政务大厅309室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报名方法
申请人可于2017年 10月 16日至2017年 11月 13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前,到朔州市朔城区政务大厅309室获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 13日17时。
六、挂牌时间
1、挂牌时间:2017年 11月 6日上午9时至2017年 11月 15日下午17时。
2、接受摘牌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七、挂牌地点
朔州市朔城区政务大厅二楼会议室(鄯阳西街人民医院斜对面)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所有。
3、咨询网址: www.landchina.com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
开户行:朔城区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000101200000000182
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100号
联系人: 尹志杰 张 伟
联系电话:4006034918-8309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