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国土资公告字201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经朔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朔区政发[2016]51号),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朔区国土2015-44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和递增价

朔区国土

2015-44

张蔡庄乡张蔡庄村西

90549.97

铁路

总用地面积:90549.97㎡,合135.82亩。规划要求:按照朔区住建函[2015]126号执行 1)铁路等级:Ⅰ级;2)牵引种类:电力;3)到发线有效长度1800米;4)轨道类型国家铁路:Ⅰ级铁路重型;5)附属建(构)筑物容积率小于0.5;6)建筑物、构筑物总高不超过18米;7)建筑物层数不大于四层;8)附属建筑物退用地线不小于6米;9)绿地率大于20%10)铁路轨道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不小于12米宽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0年

2180

竞买保证金2180万元,递增价每次1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能够满足挂牌文件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根据晋政发【2010】4号文件精神,凡未取的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房地产开发用地,凡拖欠土地出让金、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出让活动。根据晋国土资发【2011】176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时,除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增价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7 10 16日至2017 11 13日期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前,到朔州市朔城区政务大厅309室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报名方法

   申请人可于2017 10 16日至2017 11 13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前,到朔州市朔城区政务大厅309室获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2017 11 1317时。

六、挂牌时间

   1、挂牌时间:2017 11 6上午9时2017 11 15下午17时

   2、接受摘牌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七、挂牌地点

朔州市朔城区政务大厅二楼会议室(鄯阳西街人民医院斜对面)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所有。

    3、咨询网址: www.landchina.com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

 开户行:朔城区联社营业部

  号:20000101200000000182

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100

联系人:   尹志杰     

联系电话:4006034918-8309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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