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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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适用范围
2017年09月01日 18:19 来源:

 1.适用范围 

  (1)适合于批量评估

  (2)适合于作为一些政策性地价标准制定的依据

  (3)适宜于市场不发达情况下的宗地估价

  (4)适宜于税收、抵押等保守性宗地估价目的

  基准地价的最大特点就是中庸和平均的特征,这正好与保守原则相匹配。

  2.使用限制 

  (1)没有公布基准地价的地区或区域不适合

  (2)过期的基准地价不适合使用

  (3)修正体系不全或者没有的情况下不适宜使用基准地价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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