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晋0602财保14号,查封被申请人孙美玲所有的位于朔州市朔城区清水湾小区13#-1-1501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为:晋(2022)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48210号,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2月2日至2027年2月2日止,我中心已查封办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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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