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0602执403,查封被执行人刘美兰名下位于朔州市贺家河村东南侧东岸国际8#0008幢1单元8-1-1802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为:晋(2021)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74435号,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年,自202443日至20274月3日止,我中心已查封办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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