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振武街北侧、梁郡路西侧雅卿苑小区0004幢4单元301室,晋(2022)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1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