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福、张翠花位于朔城区花园街-北房屋,建筑面积为33.9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朔州市房权证字第007699号,于2012年被朔州市朔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拆除,现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49-8852919
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翟福、张翠花位于朔城区花园街-北房屋,建筑面积为33.9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朔州市房权证字第007699号,于2012年被朔州市朔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拆除,现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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