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晋06执4号之二,查封被执行人朔州大通汽贸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朔州市开发区大新路西侧、安泰东街北侧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朔开国用(2013)第0000013号。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三年,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8年3月19日止,我中心已查封办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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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