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竹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发区建设北路西侧景泰佳园小区2#4铺,晋(2023)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