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马邑北路3号(剩余土地),朔国用(2005)字第0000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