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晋09执77号之一,查封被执行人郭明生名下位于(一)朔州市开发南路西侧安苑小区B1-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朔州市房权证朔城区字第0027361号。(二)朔州市鄯阳街南侧、怡西路西侧金沙花园小区4幢4单元1001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2021)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883号。(三)朔州市朔城区紫金街南侧、开发南路西侧凯旋城小区0015幢1单元703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2022)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38774号。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三年,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8年6月12日止,我中心已查封办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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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