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朔城区建设路10号通宝小区4#-9-102室房屋,晋(2018)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9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