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宁0122执1499号之一,续查封被执行人柴青龙名下位于开发区安泰街朔唯商住楼小区5#-3-302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2021)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84809号。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三年,自2025年7月2日至2028年7月2日止,我中心已查封办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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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