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发路西、安泰街北(中心医院住宅小区)2#-4-301室房屋,晋(2021)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387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