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亮、李莲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发北路西侧市煤运家属楼北楼-3-601室房屋,朔州市房权证字第00-01850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0日
李生亮、李莲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发北路西侧市煤运家属楼北楼-3-601室房屋,朔州市房权证字第00-01850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