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不动产权证书的格式
方法论释义:保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产权证书的格式应为数字化且云上可共享
工作基础: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不动产权证书》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证明》两项标准对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权证书附图(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的文档格式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应采用OFD数字化存储,而非PDF格式。实践中,我国1900多个市县已颁发3.3亿多本不动产电子证照。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数据库,并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云上存储在线编辑,产权登记和地籍信息的数字化存储在DB测评中已得到世行认可。
1.《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不动产权证书》第7.1节证照文件要求“a)电子证照文件应使用GB/T33190-2016规定的版式文档格式,不应使用PDF格式”。
2.《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版式文档》(GB/T33190-2016)第5.1节文档特性“OFD应具有真实地保持文件中版式信息的特性,且这种特性不随着软硬件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