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核实当事人身份的法律规定
方法论释义:要求核实参与出产权转让的各方的身份。
工作基础: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都对核实参与产权转让各方身份作出了相应规定。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