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应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2执207号,注销被执行人李志芳名下位于朔州市平朔北路东侧翠丰苑小区南段50号商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朔房权证字第ZY-SP3-07-020697号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49-8852919
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0日
根据山西省应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2执207号,注销被执行人李志芳名下位于朔州市平朔北路东侧翠丰苑小区南段50号商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朔房权证字第ZY-SP3-07-020697号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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