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0602执651号,查封被执行人刘新文名下以下房产。

(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南路东侧名园小区房产(房屋产权证号:朔州市房权证朔城区字第0017747号)。

(二)、山西省朔州市二级路金沙园小区7#-3-101号房产。(房屋产权证号:朔州市房权证朔城区字第0012414号)

(三)、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振华东街南侧、平朔铁路支线东侧汽配城小区B-2#003号房产。(房屋产权证号:朔开房权证字第12-08922号)

(四)、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振华东街南侧、平朔铁路支线东侧汽配城小区B-2#002号房产。(房屋产权证号:朔开房权证字第12-08920号)

(五)、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南路东侧名园小区房产。(房屋产权证号:朔州市房权证朔城区字第0017722号)

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713日至2025713日止,我中心已查封办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49-8852919

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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