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忻府执字第385号之三,注销被执行人韩生荣名下以下房权证。
(一)、朔州市张辽西路豪德贸易广场中心街第40号(房权证字第0015584)。
(二)、朔州市张辽西路豪德贸易广场中心街第42号(房权证字第0015583)。
(三)、朔州市张辽西路豪德贸易广场中心街第46号(房权证字第0015585)。
(四)、朔州市张辽西路豪德贸易广场中心街第48号(房权证字第0015586)。
(五)、朔州市张辽西路豪德贸易广场中心街第50号(房权证字第0015587)。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49-8852919
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