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琴因保管不善,朔州市房权证朔城区字第0023811号房屋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朔州市张辽路西豪德贸易广场中心街(1#-29#)-7#,面积106.34方米用途:商业服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49-885291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玉琴

房屋

朔州市张辽路西豪德

贸易广场中心街(1#-29#)-7#

106.34

平方米

商业服务

 

 

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2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