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0602执883,查封李志国名下位于朔州市朔城区鄯阳东街幸福家园小区7#-7-101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为:朔州市房权证朔城区字第006368号,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1129日至20261129日止,我中心已查封办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49-8852919

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

2023121